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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怎么查自己有多少分

来源:小九直播平台    发布时间:2024-05-16 02:08:01
详细介绍

  东莞积分入学分数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家长们能自行根据积分规则计算自己的积分入学分数。

  1. 积分制入学工作由市级统筹,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园区、镇(街道)具体组织开展。

  2. 积分项目按照“谁负责,谁审核,谁评分,谁解释”的原则,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评分以及解读。

  申请人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后,按此家长方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在本市居所情况”四个项目的情况计算积分。积分项目父母双方原则上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三)积分项目和分值(2022年政策与2021年积分一致,具体全文暂未发布)

  (1)非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即家长方户籍一直是非东莞市):按其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累计年限计算(境外人员可合计在东莞市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年限),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本项积分从其持本市《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首次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按首次登记日期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

  (2)东莞户籍的家长方(即家长方户籍一直是东莞市):以家长方的户籍为依据,按其入户东莞的年限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算积分,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3)户籍有调整的家长方(包括“原是非东莞市户籍,后迁入为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以及“原是东莞市户籍,后迁出为非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本项目合计家长方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累计年限以及在东莞按不早于2010年1月1日的累计入户时间计算积分,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家长方在东莞市逐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纳1个月积0.2分。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的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家长方近3个纳税年度在东莞市内累计纳税情况(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其中: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当年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如:2022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本项目按不同年度不同积分规则计算积分,总分值上限不超过100分。家长方申请积分入学前,应完成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2)经营所得:缴纳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经营所得含“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公司制作、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3)投资在莞企业的投资者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由被投资东莞企业分配的利息、股息、红利而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4)别的类型个人所得税缴纳:缴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1分,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不积分。

  家长方、或家长方配偶、或申请人在本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即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积分入学】可获取东莞积分入学政策(条件/积分项目及分值/申请流程)+积分计算器,以及往年积分入学时间安排参考

  报读中心幼儿园和振业雅苑幼儿园,当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将通过现场抽签或电脑派位决定入读资格。未获派位的幼儿,家长可自行选择联系其他幼儿园入读。

  2024东莞市清溪镇荔横幼儿园审核资料,电话通知入园面谈,面谈通过现场注册报名。

  本次招生按照网上预报名、递交材料、电脑派位等程序安排学位,若合乎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学位数时,全部安排学位,无需电脑派位;若合乎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法安排学位。

  东坑镇公办幼儿园录取流程为同一批次适龄儿童报读人数大于学位数,则采取公开抽签形式录取,该园区不再进行下一批招生。

  当第一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人数,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拟定全部录取;当第一批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则由各园以抽签方式来进行录取并不进行第二批招生。

  为做好松山湖园区幼儿园2024年入学申请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现制定2024年松山湖幼儿园入学申请指南。

  幼儿园招生时先录取第一类幼儿,符合条件者录取成功后,如幼儿园仍有学位,再录取第二类幼儿,依此类推。

  2024东莞望牛墩非户籍学生积分入学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填报的志愿和学位供给数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请符合优待入学政策的人群,依据自己的优待类型按时到桥头镇经济发展局(受理时间:5月15日-5月28日)和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提交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

  2024东莞石排镇民办学校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户籍学生需转学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须在2024年5月9日-5月14日或2024年7月30日-8月5日期间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

  石排镇按照“免试入学、学区划分、相对就近、科学调配”原则,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导语】:东莞积分入学分数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家长们能自行根据积分规则计算自己的积分入学分数。

  1. 积分制入学工作由市级统筹,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园区、镇(街道)具体组织开展。

  2. 积分项目按照“谁负责,谁审核,谁评分,谁解释”的原则,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评分以及解读。

  申请人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后,按此家长方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在本市居所情况”四个项目的情况计算积分。积分项目父母双方原则上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三)积分项目和分值(2022年政策与2021年积分一致,具体全文暂未发布)

  (1)非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即家长方户籍一直是非东莞市):按其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累计年限计算(境外人员可合计在东莞市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年限),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本项积分从其持本市《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首次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按首次登记日期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

  (2)东莞户籍的家长方(即家长方户籍一直是东莞市):以家长方的户籍为依据,按其入户东莞的年限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算积分,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3)户籍有调整的家长方(包括“原是非东莞市户籍,后迁入为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以及“原是东莞市户籍,后迁出为非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本项目合计家长方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累计年限以及在东莞按不早于2010年1月1日的累计入户时间计算积分,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家长方在东莞市逐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纳1个月积0.2分。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的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家长方近3个纳税年度在东莞市内累计纳税情况(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其中: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当年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如:2022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本项目按不同年度不同积分规则计算积分,总分值上限不超过100分。家长方申请积分入学前,应完成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2)经营所得:缴纳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经营所得含“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公司制作、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3)投资在莞企业的投资者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由被投资东莞企业分配的利息、股息、红利而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4)别的类型个人所得税缴纳:缴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1分,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不积分。

  家长方、或家长方配偶、或申请人在本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即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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